不自觉地想到陈月明手中捧着的蛋糕。
哦,原来在陪着她庆功啊。
刹那间心如针刺,细密的痛感难疏难堵。
从前我也给他做过蛋糕,他说不喜欢吃甜的。
所以那些盛满爱意的蛋糕,归宿只能是垃圾桶。
「我们」注定比不上「他们」。
「我们分手吧。」
「我成全你们,我们结束了。」
良好的家风从小就教导我要克制情绪,可此时也不由得被愤怒裹挟智。
扭着身子,想逃离他的胸前和床形成的空间。
手腕猛地被攥紧,屋里没开灯,昏暗的夜色被窗外树影切割成碎片,明暗交错在他身上,叫人看不清神色。
「余昕,我建议你收回那句话。」
语气没了往日的柔情,冷得我自己都觉得陌生。
「我建议你,不要建议。」
手上的力道加重,我挣了挣,无果。
「不要跟我耍性子,因为月明的事我已经很不爽了。」
「余昕,你太不听话了。」
他把我的这些异常,都归结为不听话。
短短几个字,将我的骄傲,自尊,委屈尽数抹去。
这就是我喜欢了六年的男人。
他拽过搭在床头的西装外套,衣角勾倒了放在床头的陶瓷水杯。
「砰!」水杯落地的声音,这是他这六年里唯一送过我的礼物。
嗯,碎了。
沈喻舟的脚步顿了一下,还是没有回头地走了。
门被他摔得震天响,像是在宣泄心中的不满。
看着他离开,突然在想。
我们在一起六年,比起他的脸,我好像更习惯他的背影。
有时候喜欢一个人,真的就是莫名其妙。
可能是他穿的某件衣服,一个关心,一个微笑。
总之就是能莫名其妙感动你,然后就心动了。
所以不喜欢一个人时,也可以没有原因。
沈喻舟走后,房间重新归于平静。
漆黑的夜里,只有床头那盏小桔灯勉强维持光亮。
躺在床上,盯着那堆杯子碎片,难免想到从前。
第一次见沈喻舟,是在物竞赛,他就坐在我前面。
穿着白衬衫,身上散发着柠檬的清新皂角香。
阳光透过窗户打在他的侧脸。